本站讯 5月2日,省省委办公厅、省办公厅印发了《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》。本站讯 5月2日,省省委办公厅、省办公厅印发了《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》。
《工作方案》明确,省省委和省长刘国同担任全省总河长,省委副高广滨和副省长隋忠诚担任副总河长,设置11名省级河长,其中7名为省委常委,4名为副省长。《工作方案》明确了省委组织部、省委宣传部、水利厅等19个省级部门为河长制单位,并落实了各单位的具体责任。
《工作方案》,到2020年底,全省水质量初步改善,严重污染水体大幅度减少,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,水生态实现好转,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、功能不衰减、生态不恶化。松花江、辽河流域水质优良(达到或优于Ⅲ类)比例分别达到69%和50%以上,全省重点流域主要江河湖库基本消除劣Ⅴ类及未达标的Ⅴ类水体;完成国家及省内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,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;全省重要河湖水质监测网络基本建立;重点地区河湖、湿地生态用水状况显著改善,生态用水基本;河道内乱占乱建、乱围乱堵、乱采乱挖、乱倒乱排、人为防洪工程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。到2030年底,全省水质量明显改善,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。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在95%以上,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%以上,重污染支流水质全部消灭劣Ⅴ类,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;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;违规占用的河道滩地基本清退完毕;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形成;城镇河段基本实现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。
当前,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,多位省级河长已经对所负责河湖情况开展了调研。各级党委已全面行动,按照“压茬推进”的要求制定本地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,落实各级河长,编制河长名录等。
推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