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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

※发布时间:2018-4-21 13:29:11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,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《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博管办〔2018〕7号)(以下简称“博新计划”)。现就2018年度“博新计划”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“博新计划”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,瞄准国家重大战略、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,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,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,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,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。

  “博新计划”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。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。

  4.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,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1月1日以后且于2017年12月1日以后进站;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、工作站进行申请,不得变更合作导师。

  7.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,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。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,学术造诣深厚;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。

  1.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。2018年2月6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“博新计划”信息系统进行填报。

  (2)身份材料。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、毕业证复印件;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。

  (3)学术及科研材料。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的论文、专著、专利或励等,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,但总数不超过3个。其中:论文提供全文,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,专利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。

  (4)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、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(可登录“博新计划”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)。

  (1)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“博新计划”信息系统,网上提交申请书;上传学术及科研材料、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。

  (2)将“(三)2”中的材料按照(1)-(4)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,于2018年3月20日前邮寄至设站单位(以投递日戳为准)。设站单位通讯地址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时自动获取。

  (一)“博新计划”入选者除享受我校正式教师同等岗位工资待遇之外,40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从“博新计划”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,核发24个月;20万元的博士后科学基金按照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》第21条的开支范围列支,不限定各项费用的支出额度。

  (二)“博新计划”入选者在站期间可参与职称评定、参与校内各项福利政策;支持“博新计划”入选者在站期间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。

  (三)“博新计划”入选者应签订科研计划书,做好考核工作,将创新型科研作为考核重点。“博新计划”入选者出站考核合格的,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《博士后证书》。

  (一)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、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%。

  (二)资助工作时间安排。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,2月6日后可网上提交申请材料;设站单位审核时间为3月21日至3月27日;专家评审时间为4月下旬;获选结果拟于5月中旬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。

  请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和招收单位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申报,着力做好宣传,制定配套措施,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服务,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“博新计划”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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