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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部考核要“优中选优”

※发布时间:2018-11-14 17:48:27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为防止提拔干部时突击考察、考核评价走过场等问题,该中心成立伊始,各级党委就注重把考察干部的工作做在平时、做在全程。考察评价中,他们采取“信息公开+标准条件”双重确定、“工作单位+生活家庭”双重了解、“考察考核+现场面试”双重选拔、“党委+纪委”双重把关等办法,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,同时把心理素质、家庭状况和干事创业的状态作为重要依据,探索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考核选拔干部制度机制。(9月23日,凤凰网)

  前不久,《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》强调,“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,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,切实解决干与不干、干多干少、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。”为以考核评价激励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提出了要求、指明了方向。

  在选人、用人方面“德才兼备”,从制度层面提出了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”五项要求准确考核干部德和行,使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具体化。然而,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审视评价“官”德有了新要求、新标准,不但只局限于职场,而且扩大到日常生活中的个体行为。

  要“只唯上不管下”的这种现象,就必须要不断建立完善科学的考评机制,在考核内容上不断加入实际工作的表现情况,引入多元化考核主体,让更客观的真实数据呈现出来。对标上级要求,形成具体化、指标化、可量化的考核事项。把各级干部的工作表现交给群众评判,让“不担当、、不落实”的“隐身人”无处藏身。

  在考核形式上,要更加注重运用一线考核、实效考核、不同层次人员分类考核等方法,不断完善更为科学的考核方式;当然更要注重考核结果的合理有效应用,不能考核完了就丢在一边,考核结果的运用特别要注重工作实效的情况,让真正想干事、会干事、能干事的干部脱颖而出,让确实存在问题的干部“回炉重造”,这才是考核干部的最终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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